工程監理是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工程監理的主要服務內容有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項目的實施通常由設計前的準備階段、勘察設計階段、施工和保修階段等組成。
設計前的準備階段
1.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
(1)研究擬建項目的必要性和現實性
(2)研究項目在技術上的可能性
(3)研究項目在經濟上的合理性
(4)研究項目實施方案
(5)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
2.工程建設的經濟評估
建設周期與投資經濟效果
勘察設計階段
1.勘察階段
(1)編審勘察任務書
(2)委托勘察
(3)為勘察單位準備資料
(4)審查勘察單位的勘察綱要
(5)現場勘察
(6)簽發補勘通知書
(7)協調勘察工作與設計、施工的配合
2. 設計階段
(1)協助申領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2)編制設計綱要
(3)協助項目法人優選設計單位
(4)準備設計基礎資料
(5)參與設計單位的設計方案優選
(6)提供基礎性資料,協調設計與政府有關部門的關系
(7)設計進度控制
(8)工程投資控制
(9)設計質量控制
(10)設計合同的管理
(11)組織圖紙會審與技術交底
(12)協調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的配合
(13)設計質量事故的處理
3.對設計成果的審核
(1)總體方案的審核
(2)專業設計方案的審核
(3)主要設備、材料清單的審核
(4)概算審核
(5)圖紙的專業性審核
施工及保修階段
施工前
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核意見
審核施工承包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
施工中
1)核查施工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數量和資格是否滿足進度和質量要求
2)核查進場施工機具的數量和性能是否滿足進度和質量要求
3)復核進場材料、半成品、成品、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
4)檢查施工進度計劃的編制和落實
5)審查和會簽設計變更
6)核查施工工藝能夠滿足質量要求
7)核查隱蔽工程質量
8) 核定功能性試驗報告
9)核定施工承包單位報送的完成工程量和付款申請
10)參與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
11)協調現場施工承包單位之間、施工承包單位和設計等相關方的關系
工程驗收
1)審查施工單位承包單位提出的有關竣工資料
2)組織工程竣工初驗
3)參加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驗收
4)審查工程竣工結算
5)提出項目監理報告
6)工程技術資料和文件的組卷、裝訂和歸檔
4.保修
1)定期回訪,檢查工程使用情況
2)協調保修事項
3)鑒定質量問題,明確責任方